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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率

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带征对照表 有限责任公司征税税率 单位:%

行业
企业类型
流转税
市税务局规定带征率
 
备注
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合计
工业
产品生产型
17
-
1
0.2
1.2

工业生产、工业性加工、 汽车修理、修理修配:小规模纳税增值税6%

贸易型企业(经营黄沙、石子、石灰、砖瓦、水泥、木材、钢材
) 、贸易(一般货物及其他):小规模纳税增值税4%

广告业:另外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4%

经营电子游戏:企所8% 个所1.6%

修理、修配加工型
17
-
1.5
0.3
1.8
汽车修理
17
-
3
0.6
3.6
商业
一般商贸型
17
-
0.5
0.1
0.6
建材类商贸型
17
-
0.25
0.05
0.3
服务业
广告业
-
5
3.5
0.7
4.2
咨询业
-
5
5
1
6
饮食业
-
5
3
0.6
3.6
其他服务业
-
5
4
0.8
4.8

建筑业

装璜

3

2

0.4

2.4

安装
3
1
0.2
1.2
修缮
3
1
0.2
1.2
水上运输业
-
3
0.8
0.16
0.96
陆上运输业
-
3
1.5
0.3
1.8
其他行业
-
5
2
0.4
2.4
附加税
流转税额的%
城建1%、教育3%、河道管理费1%
合计5%

企业缴纳税费备注:* 表内百分比带征均按销售额计算 * 查帐征收企业不按此表执行 * 其它或特殊行业具体税率国家税务局及苏州税务局都有明确的统一规定,整个地区都一样税率。* 以上各项根据现行国家政策结合经济城情况而定,政策如有变动,则作相应调整。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对本市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二、收入总额包括按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和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净收入。
  三、应税所得率详见《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对应表》。

  四、适用税率:核定征收企业适用法定税率33%以及18%、27%的两档照顾税率,货物运输业适用税率33%。
  五、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六、自2007年1月1日起,对私营企业的税后利润停止实行按企业所得税带征率的20%带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改为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投资收益和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等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核定征收方式的鉴定程序如下:纳税人提出申请,填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和《2006年度企业收入总额申报表》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征收方式。
 

(了解更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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